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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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37
各级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标准 资质标准如下:�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1)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① 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② 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③ 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④ 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 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 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1)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① 多层住宅80万平方米;� ② 高层住宅40万平方米;� ③ 独立式住宅(别墅)6万平方米;� ④ 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 (5) 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 具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1) 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 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5) 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企业在领取《临时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物业管理企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的评定。末获通过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取消其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资格。 有了相应的资格后向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