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实习期该不该签劳动合同?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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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5
试用期和实习期是两个概念。试用期应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不用。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实习期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学生。
试用期的存在不能脱离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实习期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也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5
试用期应当计入合同期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劳动合同,你就要在平时工作中多留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备将来劳动仲裁之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6
试用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受到法律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6
首先明确一点,在你还没毕业,属于在校学生,而在校学生及离退休反聘人员是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严格的说,属一种劳务关系,受民法民法通则调整。
以实习生的身份到私企上班,最好先跟学校打个召呼,同时与私企签一个劳务协议,约定好相关权责,比如工伤事故的处理、劳资处理等,如果经理说不用签,那你平时工作中就要多留一些能够证明你在那理工作的相关依据,以免后患 。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因为实际工作中我们都是这种处理的)。
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万一试用期间我不想上了,给工钱吗??????”
这就是为什么要在试用期签合同的原因。如果没有合同,你不愿意干了,不像长期干了的,有维权的证据。试用期时间短,只能拿合同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