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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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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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22:41
送达是一个很重要的流程。受害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受害者除了会收到一份伤情鉴定文书之外,还会收到一份送达回执。送达回执是鉴定人员告知受害者伤情的一种形式。
【
法律分析】
送达的主体是*。送达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是*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在诉讼外或者虽在诉讼中,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之间递送案件材料就不是送达行为。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还有许多送达方式。
【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八、 将第七十九条改为第八十六条,修改为:“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