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13:1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0:57
邯郸市教育部门和学校以“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在邯郸市接受教育需提供“四证”:
1、*门办理的我市流入地(县级)居住证;
2、父母双方(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或户口;
3、父母双方的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
4、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扩展资料
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遵循“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到居住地片内学校,若片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就学。
2019年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依然遵循“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的规定。
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至7月10日。
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教育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教育局——我市出台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0:58
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市中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