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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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6:00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的规定: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员,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员,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