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为新购公司 要求写明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承担,怎么写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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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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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23:38
1、公司新购公司属于《公司法》规定中的合并。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所以,公司新购,对于债权债务约定由原公司承担的证明属于违反法律规定,无论如何书写都无效。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23:39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从法律上看,公司的债务本身就是由公司承担,公司股东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可以约定原公司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但除非有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这种约定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类似这样的操作,要一系列的文件和方案,需要的话,带详细材料找律师研究后具体提供帮助,不是网上能简单说清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23:39
梦想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约定由原公司承担,对第三人无法律效力。
建议贵司聘请法务或者咨询律师处理债权债务问题,以免后患。追问不是公司合并了 是从别人那里买了给公司,现在想写个声明 说明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与我们新公司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