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因公死亡,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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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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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6:26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农村村干部因公死亡一般应由村委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1、村干部因公受伤或是死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理由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二)项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村干部是协助乡*工作,与之并未形成劳动关系。
同样,作为村干部,与村委会之间既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雇用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六条分别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由此可见,村委会成员与村委会、村集体之间既非劳动关系,又非雇佣关系,也就不属于工伤范围。
2、 村干部受乡*委托协助其工作,也是为了所在村全体村民的利益。那么,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因此,村委会支付一定补偿款给村干部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6:27
首先,应认定工伤。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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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16:27
根据*百科里面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6:28
1、受向*的委托办理事情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2、但这个工伤不等同于劳动法里面规定的劳动工伤,要指派单位赔偿的一般是参照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予以抚恤。
3、类似的情况,如何补偿,抚恤,地区差异很大,您得咨询当地的人社局的同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6:29
具体证据能证明是因公死亡的话,可以认定工伤追问确系工作中死亡,认定工伤的话找哪个部门认定,由哪个单位或个人赔偿,谢谢
追答找劳动局的工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