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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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15
北京市民政局首次在官网上发布“撤销结婚证的公告”,撤销理由为“骗补”。这是本市首次通过发布*信息的方式,公告居民骗补结婚证书的行为。
目前通过“北京民政信息网”刊发的公告有4起,分别是《西城区民政局关于撤销葛维威与梁代军骗补的结婚证的公告》、《东城区民政局关于撤销王静与许敬亭骗补的结婚证的公告》、《朝阳区民政局关于撤销张欢迎与闫秀丽骗补的结婚证的公告》、《海淀区民政局关于撤销孙盛广与程泓嘉骗补的结婚证的公告》。4份公告均为各区民政局“第01号”,采用统一格式和条款,内容为“经调查,×××与×××补领的京结补字××号结婚证,因二人已离婚,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撤销。特此公告。”
市民政局婚登处告诉记者,近年来,本市骗补结婚证案件屡有发生。“除了胁迫婚姻外,婚登部门没有‘撤销’结婚证的权力,只有办理和补办的职能。想撤销结婚证书只能提起行政诉讼。这就对婚登机关的工作和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市婚登处负责人表示。为此,市民政局制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撤销骗补结婚证的规定》,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各*部门也不再受理此类相关起诉。
根据该规定,骗补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须共同在报纸上刊发公告,包括骗补结婚证的原因、结婚证号、法律后果的承担等内容。各区作出的撤销决定须及时在北京民政信息网上公告。市民政局表示,“公告不是为了泄露居民隐私——由于当事人基于不诚信骗取补领结婚证的行为在先,因不诚信所获得的不当利益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作为婚登部门不承担责任,也有义务告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