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23:2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6 05:33
特赦是没有条件的,一般是国家出于*需要而对一些特殊的*犯实行特赦。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过几次特赦,基本都是面向曾经的*人员。虽然特赦制度仍然存在,但是80年代后就再没有特赦过。所以赦免根本不存在什么条件,一般人想赦免根本是妄想。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6 05:34
刑法规定的赦免分两种,一种是大赦,一直是特赦。前者是对刑事犯普遍赦免,后者是对特定范围内的刑事犯赦免。新中国成立后,还没有进行对的大赦,只有几次特赦,范围很小。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6 05:34
只要证据确凿,违反了刑法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和团体,一律都会判刑的,只是根据案子的性质对你判刑的轻重而已。另外只有人身伤害案的轻伤害案,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愿意撤销起诉的可以免去判刑。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6 05:35
1、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大赦是指划定一定的标准,将符合此标准的不特定在押犯和在审犯一律免罪释放;特赦是指对特定的犯人进行赦免释放。新中国建国以来还没有进行过大赦,特赦有过几次,只是针对建国初期的一些*犯。以后估计很难再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