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08:3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9:40
央行银监会2014年9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对于在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9:40
目前还是认房不认贷,可以算首套,但是得需要举证。提供相关手续证明第一套已卖出。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9:41
你好,关于你提问的“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问题,建议还是要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回复为准的,毕竟每个地区的*都是不一样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96155/67235566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西革新里108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19:42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