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旅游资源开发中最核心的是什么?其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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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1:31
宗教旅游开发这个话题是个老话题,也是个容易出问题的事情。目前,我国没有正式出台有关法律或者规章,因为,从宗教的法律角度来说是不允许对宗教进行旅游开发的,现在很多没列为旅游区而旅游区内有宗教活动场所(寺观等)的基本上是旅游局系统批准,但违背了宗教方面的法律,而旅游系统是无权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审批和规划的,问题就在于,现在没有出台有关*协调这个事情,有的地方“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发展思路表面光鲜,实际上是坎坎坷坷的。
同时,宗教活动场所的经济建设投资是不允许个人投资的,也不允许法人或个人与宗教寺庙等进行共同开发,坐收盈利。
就形成了,旅游区在外围,寺庙等被包围在里面,美名其曰:宗教旅游资源开发。信徒想去上香等必须买门票,游客来游玩必须掏钱。这就是所谓的宗教旅游开发的盈利模式。是一种强盗逻辑,强盗开发。
尽信书不如无书,很多大学教材、资料上讲的天花乱坠的,实际上有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是不可能在有关部门取到审批的,最终只会陷入各种死胡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1:32
这个有现成的研究报告,你百度一下“宗教旅游资源开发”这几个关键字就行了。
而些,这些报告都是源理地方*的。
我在这里写这些没有一点意义。因为这些报告还是有针对性的,如青海或是某些地方*。
用更简单的话说,看你要站在谁的角度上讲:站在*角度上,就是开发经济、促进团结!
站在旅游产品的消费者角度讲,非常简单:追求精神富足!
这个研究报告你还是多参考一些不同城市的研究报告吧,很多!
他们都有共同特点(我个人认为):
开发旅游产品为地方经济服务!促进经济,带动地方经济,连带增加地方不同行业的收入纳税……
促进宗教团结!
提升城市形象!
弘扬地域与宗教文化!
最核心的----对组织者:一切都为经济服务!
最核心的----对参与者:一切都为精神富足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