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01:2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12:57
2022年献血*:
1、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每两年献血一次以上,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献血一次以上。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
2、市献血办(设在市人民医院)已编制《2021年度扬中市无偿献血计划任务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各单位要按照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和献血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好团体献血工作,动员人数按《2021年度扬中市无偿献血计划任务分配方案》执行,具体时间与市献血办提前联系安排(联系电话:88367132)。
3、各单位落实献血人员时,可按计划数的120%安排体检。未分配具体任务的单位可按本单位人员总数的10%动员组织参加年度无偿献血。为了不影响工作,单位组织献血在10人以上的,可由市献血办安排上门服务。申报省、镇江市级文明单位的,按适龄健康员工的18%组织。
4、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和《镇江市公民义务献血暂行办法》规定,各单位可安排献血者献血当日和次日休息,不影响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但不提倡给予高额补贴和长休假。
5、市献血办要继续做好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为街头自愿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可靠的服务。公民直接到经过批准的采供血机构或者流动采血车献血,其献血量计入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年度献血计划完成数。
6、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业务开展情况,科学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广泛开展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减少不必要的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