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07:0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09
劳动仲裁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10
工商部门啊,或者你自己直接拨打劳动局告他就可以了,维权嘛。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0:10
找当地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