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的五方通话是不是国家强制性的文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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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9:49
五方通话并不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直接要求,法规和国家标准上写得比较原则,而采用五方通话是满足这些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比较简明的方法。
现在提供一些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供参考:
TSG T7002-2005《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该细则是法规级的)
18.1轿内报警装置 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
18.2报警装置的电源 该装置的供电应来自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连接到公用电话网的除外)
18.3轿内报警装置的型式 紧急报警装置应采用一个双向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在启动此对讲系统之后,轿内被困乘客应不必再做其它操作
18.4对讲系统 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m,在轿厢和机房之间设置由紧急电源供电的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18.5井道内的报警装置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该报警装置也应符合上述18.2和18.3条的规定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该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5.10 紧急解困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
处设置报警装置。
该报警装置应符合14.2.3.2和14.2.3.3的要求。
14.2.3 紧急报警装置
14.2.3.1 为使乘客能向轿厢外求援,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
14.2.3.2 该装置的供电应来自8.17.4中要求的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
注:14.2.3.2不适用于轿内电话与公用电话网连接的情况.
14.2.3.3 该装置应采用一个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在启动此对讲系统之后,被困乘客应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14.2.3.4 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m,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8.17.4述及的紧急电源供电的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以上两项法规和国家标准都是必须执行的。
实际使用中,如果不采用五方通话,另一个常见方法是在轿厢内安装一个可以打外线的电话。
参考资料:《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9:49
地区不同,规定也不同。
gb7588-2003的确没有强制规定必须采用五方通话,但是全国现在大部分的大中型城市的技术监督部门都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必须安装五方通话功能,比如北京、天津、南京、成都等等,如果没有五方通话,当地技术监督局不会验收通过。所以现在各家电梯厂商都基本上将五方通话设定为标准功能,在2005年大的电梯公司产品就只有迅达还不是标配五方通话,但在06年就变成了标配五方通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9:49
目前主要强制是的轿厢内与值班室(中控室)的对讲通话,主要是保证乘客的安全。
其它的通话对讲只有专业人员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