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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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4 03:23
法律分析:根据韶关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到韶关市就业生活的,可以免费入住韶关市人才公寓五年,还可以获得54.8万元的人才补贴。
法律依据:《2021年韶关市公开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公告》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国(境)外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到2021年6月30日。
(五)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七)具备相关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报名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一)执行韶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
(二)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1.安居保障。五年免租金、免物业管理费拎包入住市英才公寓。
2.人才补助。博士研究生可享受54.8万元以上人才补贴(含40周岁以下的博士享受省财政给予的20万元生活补贴)。
3.配套服务。享受“丹霞英才卡”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法律援助等方面以及配偶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