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3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2:27
此事涉及了刑法,三名凶手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最终主犯洪某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张某和曹某被判了死缓,两年后执行,所谓的死缓并不是两年后一定会执行死刑,如果在这段时间表现良好,仍然有机会改判成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最后一名罪犯祁某被叛有期徒刑两年。
这件事的案发情况。
2019年11月,被害李某与洪某相识不久便发展成恋人关系,后来因为发生了矛盾,洪某便想杀害李某,并且和另外两名好友张某,曹某共同计划。三人事先购买了作案工具,并且多次演练杀人方式。
2020年7月6日,洪某将李某诱骗至云南勐海县,7月9日,曹某和张某两人先来到作案地点,用铁锹等工具在某公园挖了一处深坑。李某到达现场后,洪某通过游戏语音功能将其诱骗至深坑处,按照预先计划,张某徒手将其颈椎扭断,导致李某当场死亡,随后两人将其尸体掩埋。事后两人回到南京,把李某的身份资料全部交给洪某,8月4日,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勐海县*刑事拘留。
*审理中发现,李某月的死亡只是曹某以及张某向洪某证明自己有胆量的练手牺牲品而已。洪某告诉曹某,自己之所以要杀李某月,是因为对方知道自己国安身份,在2020年3月份时,洪某就已经起了杀心,咱还想把李某带到泰国去游泳,然后制造溺亡事件。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这三个人真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惜拿生命开玩笑,女孩才21岁,再过两年就能够大学毕业了,遇到这种人真是倒了大霉。通过这件事,祝大家在交友时一定要谨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2:28
*认为,被告人洪娇、张晨光、曹泽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洪桥、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洪娇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娇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并提供作案费用,诱骗被害人至案发地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2:28
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对祁*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2:29
这一案涉及两个问题:故意杀人,盗窃这两法律问题;被告人洪峤、祁*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