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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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37
法律分析:内退情况光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正常缴费参保。
法律依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第九条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该条是规定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而不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因此,对该条应理解为不是提前退休工种的男年满55岁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属于特殊工种的,男年满50岁周岁,女工人年满40周岁,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259号将依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规定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的职工简称为“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