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4:3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1:00
房子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时,如果开发商告知购房者。可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法有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就在建工程而言,往往还涉及第三人的利益,约定了抵押期限,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在建工程的抵押约定了期限的情况下,如果期限届满而在建工程尚未建成,抵押权人有权就既存的建筑物的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
不足部分抵押权人仍然有权要求抵押人予以补足。如果抵押人在在建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进行预售活动,或者由于工期提前等原因在建工程提前建成的,抵押人需进行转让的。
都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或告知受让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对于其因预售或转让行为而取得的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进行保全,以确保抵押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抵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1:00
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屋预售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应该是并行不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