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迷。求分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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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7:13
甲的理解还靠谱一点,乙同学的思路有点过于飘逸了,单纯是对这六个字不满而已,完全脱离了语境。其实一个论坛帖子也就是在脑子里一转就写出来的东西,思维水平接近的话,同样转一下也就理解了,非要转半天琢磨个几层几层的含义或者追溯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语源,除了蛋疼以外实在是没有别的结果。追问甲表示赞同你的意思,
乙表示对你的理解无法苟同!,网络虚拟怎么了?脱离语境?那么敢问尊驾是这么看待那个论坛的帖子和发 打土豪 均* 的意思的呢。 上面2位热心回答的好友都很用心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乙对那六字的不满,不用你说,明眼人一看便知!
是!网络是虚拟的。你的意思是网上发帖几乎不用什么脑子就行了?你水贴发多了吧!...
追答脱离语境的讨论,无非是一种受到特殊刺激的个人感情迸发而已,跟要讨论的问题无关,跟讨论这个问题的人也无关,这个不是用不用脑子的问题,而是有没有脑子的问题。无论是不是在网络上,跟人交谈的时候跑题都是一种既不聪明也不礼貌的行为。而讨论问题的中间突然跳出来骂人,更是从没谱走向了没品。
赞同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不赞同你的人也不一定是你的敌人,但你这种态度会让所有人都变成你的敌人。再说了,这事跟乙有一毛钱的关系么?非得*人同意乙那不知所谓的蛋疼观点有那么重要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7:13
中国一解放,当时的地主,资本家就受打击,这就是典型的打土豪,均*。可是后来中国推行多劳多得,这就表示,打土豪,均*这根本就是不对的。历史已经否定过无数次。
为什么说历史,因为历史上曾经有个太平天国。太平天国运动主张的就是人人平均,可是失败了。失败的原因一来是他们定都后贪图享乐,自定阶级制度,开始不得民心,二来这是一种理想主义,不切实际。
这是一种平均主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平均主义抹杀劳动报酬上的任何差别,否认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把社会化大生产倒退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是违背社会历史发展要求的。
平均主义http://ke.baidu.com/view/487436.htm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级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是否定平均主义的。我们中国走的不是*主义,不实行平均主义,是社会主义道路。所以,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要实现*,怎么实现*,中国推行多劳多得,先富带动后富。
那么*后大家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不可能每个人的财产都一样,因为人处在整个世界,整个宇宙,不是就处在中国这么个地方。跟世界交流是必须的,就算你不愿跟世界交流,只要有利益的地方,世界就会来主动碰触你,这不是自己能控制的。这肯定会有相对的富人和穷人,有钱的和更有钱的。纵观历史,世界一路走来直到现在,这样的模式从没有哪个国家能脱离过。唯一的区别就是,那些穷的到底有多穷。*就是要在整个世界里,自己都不再贫穷,每个人都能过上好生活,这是一种世界的交流。平均主义就很狭隘,而且不现实,因为它很局限,就算你想平均,世界是不会让你平均的,局限在一个社会这是没用的,始终要被历史抛弃。
楼主说所的这篇帖子,可以理解为先富带动后富。其实这是人期盼的,也是一种违反人性的。这需要人有很高的道德标准和自觉,对于富人来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需要国家来控制。先富带后富,也推行的多劳多得。现在直接给婆婆房子,等于就是不要这个房子了。对于婆婆的其他子女,就是不劳而得。
于情,这是儿子和媳妇自己孝顺母亲的,和其他人无关,这是一种孝心。其他人没这么有钱的,就买吃的东西给婆婆,这是小钱。但是换了大钱,婆婆硬要分给别人,对于买房孝敬的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种伤害。如果婆婆硬说儿子和媳妇是有私心,那么这个有私心的人,其实就是婆婆她自己。 在我看来,儿子和媳妇不愿写婆婆名字是种自我保护,这是完全有道理的,严格的讲,这不是私心。而婆婆硬要把名字放在她的名下,她是存有私心想要以后分家用的。这才是真的私心。这房子等她百年后也没用,肯定是要后人来拿,她的财产肯定子女都有继承权,儿子和媳妇完全就是委屈的。婆婆一心要做好人,却不管儿子和媳妇的处境,我觉得,就是这个婆婆不对。
于理,放眼整个社会和世界,婆婆这样的行为根本就是掠夺,而且也不是社会主义所推崇的。
我的立场就是,婆婆做的不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7:14
打土豪,均*,个人感觉土豪泛指非法掠夺,这跟本帖中的事情联系起来有些牵强。
儿女给母亲买房子,无非是想让母亲住的更好一些,更快乐。但是真正能让母亲快乐的事情是看到儿女们都能富起来。
既然是给予,为什么要存私心呢?既然这种给予不能给接收人以快乐,给予显得没有必要。
儿女处于好心,母亲虽然存有私心,但依然是好心,无法判断谁对谁错。
感情上还是支持母亲。追问首先 谢谢你的回答,你这个这个回答我们也有此感觉.只是。在此想听听大家的感觉,甲和乙哪种理解更能被你们所接受?谢谢!
追答更能接受甲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