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的工会经费年底有余额咋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2:3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08:22
企业期末按新税法规定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只调表不调帐,所以贵公司不须将余额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教育经费的期末余额,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也就是说,这部分负债计税基础为0,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拓展资料】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目前存在争议的主要是针对2%工会经费部分。引起争议的直接原因是这部分经费不是通过工会会员以会费交纳的方式,是通过行政拨交的方式,从而引起人们对它的来源和实质存有分歧。争议主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也把它称之为劳动价值补偿),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也是*的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这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第三种观点认为其是属于生产资料的内容,这是极少数人的观点;第四种意见认为是混合性的,认为既有属于劳动力价值的部分,也有属于生产资料的部分,这同样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总的来说,目前观点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种,并且是比较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