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3:58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5 04:31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也有例外情况:
1、用人单位将自己的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包这些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被挂靠的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9:34
法律分析: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9:34
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事故按以下情况赔偿:用人单位将其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人员与其他单位挂靠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视为工伤,可以向挂靠单位要求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