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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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5
贵阳网讯 由于自己不能贷款,遵义余庆一位老太,借亲戚的名义买房。不过,这位老太还未来得及将房屋过户,亲戚却先过世了,面临人财两空的老太,只得将亲戚的家人告上法庭。 2014年,余庆县籍退休老太王某,看中了当地一套房品房并准备购买。但是,王某却没有足够的资金,而自己已退休也无法办理贷款。后来,王某找到她的外甥张某,双方商量以张某的名义买房,房屋备案登记在张某名下,王某则每月向张某支付需要偿还的贷款,由张某存入贷款账户。但令王某没想到的是,还款几年后,在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的情况下,张某却于2020年因病去世。因房产证登记产权人是张某,在张某去世后,则在法律上会产生相应的继承关系。此时,王某开始着急,想尽快将这套几十万元的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给自己,但张某父母却认为,他们是张某的遗产继承人,表示不了解房屋情况,拒绝协助王某办理。 无奈之下,王某只好将张某父母诉至*。审理中,王某向法庭出示了该房屋的买房合同原件、买房票据原件、偿还按揭贷款付款记录、支付房屋水电费付款记录。王某认为,自己长期实际居住涉案房屋的证明材料,能充分证明自己才是房屋的主人。张某父母没有出示完整的证据,证明房屋系张某所有。*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认定其与张某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确认该房屋归王某所有。法官提醒称,由于房地产市场限购、限贷等加强管控的因素,部分买房者通过借名买房进行规避,却忽视了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特别是登记人负债的情况下,更有可能将借名买的房抵押、转让,让实际买房人蒙受更大损失。而如果房屋拆迁,双方也会因赔偿产生新的纠纷。
房子不仅是我们居住的地方,也是一份家庭的重要资产,而且价格也在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应该正规办理购房,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想要规避此类风险就应该小心谨慎,而且在对于一些房产或者是钱财上的事情要慎之又慎,提高自己的防诈骗意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6
如果对方负债情况下对方可能将房子转让卖给别人,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对方的名字上面,所以他有权买卖,使老太太造成财产损失,所以老太太不能借他人名义买房。老太太应该根据法律法规购房,不应该走捷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6
严禁将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借予他人使用,即使是亲戚朋友也不行。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还是实名制购买比较放心,借用别人的名义会造成一些难以控制的后果。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7
不要忽视法律借用他人的名义去干什么事情,因为这样影响的不仅是他人,还有自己。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8
估计老太太一生积蓄付之东流,不要想着走捷径,利用漏洞,最终结果可能会导致自己吃亏。老太太没签署任何合同,公证书就用别人名义买房,这种从法律层次来说并不是合法的,房子估计也收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