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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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昭航有十三子、十一女,唐宝锷是第四子。在唐昭航的众多子女中有多人出国留学,后代遍布海内外,其中著名的除了唐宝锷以外,还有第十子唐宝潮(族名唐宗斌)。 1872年容闳提倡、组织官派留学生赴美国,创官费留学之先河。其后,清廷又陆续派幼童赴欧洲留学。1894年,中日甲午之役,清廷惨败,开始猛醒,朝野有倡学日本明治维新者,视游学东瀛为富强之要径,乃有向日本派遣留学生之议。
唐宝锷1896年初从上海回乡考取秀才。这时正值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注:相当于外交部)首次选派留日学生。唐宝锷应试入选,于1896年农历三月派往日本。这是中国官费派往日本的第一批留学生,这一批共13人,没有幼童,唐宝锷18岁,是其中最年轻的。
唐宝锷1899年从亦乐书院毕业后,被清廷任命为驻日本长畸领事馆代理副领事,时年21岁。两年后,1901年唐宝锷调任驻东京公使馆馆员,因为他的日语讲得非常流利,每逢清廷*赴日访问,他都担任翻译。
唐宝锷在驻日公使馆担任翻译期间,还在东京早稻田专门学校的邦交行政科学习国际法,并兼任宏文书院(即原亦乐书院)讲师。1903年唐宝锷从专门学校毕业后,又升入由专门学校升格而成立的早稻田大学,在*经济部学习,1905年毕业回国,是中国第一次在日本取得学士学位的留学生,同时毕业的中国留学生,还有先去日本的金邦平。
唐宝锷从早稻田大学毕业后回国,参加清廷对留学生殿试考核,被授予一等进士。清光绪三十二年一一宣统三年(1906至1911)间,历任北洋司法官养成学校监督(校长)、洋务局会办、陆军部一等首席参事官、川粤铁路督办等职。清宣统三年(1911)辛亥*南北和议中,唐曾任北方总代表唐绍仪的参赞。*肇建后,历任北方*国会众议员、大总统顾问、直隶都督府顾问、外交科长、绥远将军署高等顾问、荣旗垦务督办署秘书长、归绥警务处*等职。1924年11月退出政界后,之后在北京、天津两地开办律师事务所,并在天津定居专执律师职业。 唐宝锷是中日之间的法律问题专家,天津有名的大律师,曾被聘为北京铁路局的法律顾问。唐宝锷还作为京津律师代表,多次出席全国律师协会代表大会,并被大会选为执行委员、会长。
约1948年,唐宝锷年迈,停止律师业务,1953年病逝,享年七十五岁。
有《东语正规》、《日本明治维新概要》等多种著作留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