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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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3:04
罗斯托1916年生于纽约。1938年获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文学硕士学位,1939年获耶鲁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从1940年开始,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奥斯汀得克萨斯大学任教授,讲授经济史、经济学与历史。先后担任过欧洲共同体执行秘书助理、总统*事务特别助理帮办、**计划委员会顾问和*、总统*事务特别助理等。
罗斯托在学术上最重要的研究成果是提出经济成长阶段的理论。他试图用经济理论解释经济历史的进程,把社会发展分为必须依次经过的6个阶段 :(1)传统社会阶段、(2)起飞准备阶段、(3)起飞进入自我持续增长的阶段、(4)成熟阶段、(5)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和(6)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从第五阶段起,出现开始反映出意识形态和社会价值取向的位置消费,开始形成一个稳定的中间的社会群体--中产阶层。他用这种理论代替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他确信他的理论解释了西方各国已经历过的工业化过程,提示了一个国家在经济成长过程中所要遇到的一系列战略决择问题。另外,他还积极对美国的外交*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