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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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31
法律分析: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学生健康发展新格局,贯彻落实教育部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回应社会关切,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综合施策,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升学校育人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