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的大致经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9:25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17
中国的法律是如何制定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一个社会的规矩。在中国,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及其常委会。法律的制定过程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四个环节。
1、提出法律案。这是法律制定的第一道程序。在过去20年的立法实践中,法律案约有30%是由全国*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工作机构起草或者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起草提出的;约有60%是由*有关部门起草经*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提出的;约有10%是由**、最高人民*、最高人民*起草提出的。虽然法律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可以直接向全国*提出法律案,但在实践中,所有法律案都是先向常委会提出的,经常委会审议后分别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于基本法律的,由常委会决定提请全国*审议通过;二是,不属于基本法律的,由常委会通过。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团、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也可以向全国*提出法律案;10名以上常委会组*员联名,也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
2、审议法律案。法律案的审议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的过程,是法律制定程序的核心环节。法律案列入全国*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议程后,首先在全国*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对法律草案的说明,然后由各代表团或者常委会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在此基础上,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然后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法律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将法律草案印发*有关机关、组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常委会以及有关专家,书面征求意见。对重要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在报纸上公布,进行全民讨论。比如1998年,全国*常委会就公布过村委会组织法草案、合同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3、表决法律案。全国*会议审议的法律案,是在常委会反复审议、修改的基础上,由全国*常委会提请大会审议的,所以一般经一次会议审议后即可交付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常委会审议法律案,一般要经过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后,才能交付表决,由常委会全体组*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法律。法律案经全国*及其常委会通过后,由国家*签署*令予以公布,并及时在全国*常委会公报和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是标准文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17
提法律案——列入议程——草案——讨论——修改——表决通过——公布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四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六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七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团常务*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团报告。
*团常务*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团报告。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签署*令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