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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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2:18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8我是84年至9l年在供销社工作,在供销总社找到工资表有我,但党案没有,请问咋办?您好,按照现行的社保退休*,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者须提供本人原始档案,因为原始档案中记录有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参保人有了视同缴费年限十年及以上,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满足提前退休的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档案遗失,档案里记载的相关工作经历就无法证明,原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也不会被社保认可。这时候如果要办理退休手续,视同缴费年限将不会计入养老金计算中。所以只有依据原始档案中的招工纪录、工资表、出生日期等,才能确认其退休的时间和计算退休后待遇。如果参保人档案遗失,按照最高人民*《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答复: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档案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99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时要本人的档案佐证视同缴费年限。档案在哪里,只能找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消失、破产的,可以找原单位的上级单位,实在找不到的,可以到人社局、街道、等地方寻找,还可以问问原单位的同事,在哪里找到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