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21:39
聘用合同一般是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所签订的用工合同,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合同。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
2、*干预的程度不同。
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管理。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
(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4、聘用合同的具*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
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
5、争议纠纷处理的主体不同。
一般聘用合同的争议纠纷处理单位是当地的编制管理部门或者人事管理部门。而劳动合同是*门的劳动仲裁部门或者*。
6、适用法律不完全相同。
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而聘用合同只有没有其他法律法规约束的前提下才遵从劳动合同法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