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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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27 12:19
简易计税方法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以下情形之外,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都可以开具专票:1、接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劳务派遣服务(含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4、销售营改增前购买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按照征收率3%减按2%征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7 09:27
简易征收可以开具*专用*,具体如下:
1、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专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9号、财税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百分之三征收率减按百分之二征收**的,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