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19:11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2 21:42
哺乳期内合同顺延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
3、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是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原合同的基础上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续签,那么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12:20
哺乳期合同到期是自动顺延。女职工进入孕期之后,即使她的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哺乳期是接续发生的,以最终期限届满即孩子满一周岁之时为准即可,但也不排除终止妊娠、婴儿未满1岁死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