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09:2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8:47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提问的内容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失职处理的内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8:48
现实问题
小王是A厂生产线上操作机器的员工,因为小王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故拥有较高的薪水。一日,小王自认为对机器操作非常熟悉而未按照相关操作规定进行操作,致使价值上百万元的机器严重损坏,导致公司支付巨额修复费用及生产线多日停产,后果非常严重。A厂随后以小王严重失职为由将其辞退,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事后小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因未提前30日通知须额外支付的一个月薪水。A厂称,按照A厂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因失职而造成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的,属于严重失职,公司有权辞退。这份《规章制度》早已告知小王,小王也已签字确认。小王在明知机器操作规定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造成公司10万元以上的损失,明显属于严重失职。故此,A厂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小王因自己的失职行为给A厂带来了巨大损失,且A厂《规章制度》中已对此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A厂根据《规章制度》以小王的行为系严重失职,A厂将其辞退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