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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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7:02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一、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二、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的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1、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那么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2、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如:去世方的子女、父母)继承时,则房屋出售需要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