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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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07:46
梁守民 最近,央行推出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看起来是很一般金融业务和品种的创新和推进,也增加了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的业务内容和收入来源,颇具金融创新的意味和魅力。但如放在我国经济金融大环境、大背景下来考察,就不能不理解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背后的动因和良苦用心,从而由生一种对我国经济金融业影响的担心。 不到一年的时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在眼前。按承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在即。但国内包括股票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形势不能不令人忧心。银行已存和不断往复滋生的呆坏帐问题,同样成为捆饶人们的一大块心病。金融管理当局旨在消除银行呆坏帐,化解风险、提升银行竞争力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如:发行国债补充银行资本金、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策划和推动银行公发股票、加强银行监察和业务监控等,但效果显然不够理想。 发行国债,财政补充资本金,就是国家追加投资,显然不是办法。一方面说起来追加投资和呆坏帐没什么大关系;另一方面,银行的自有资本比例充其量为10%,呆坏帐比例只要超过10%,资本金就荡然无存了。存贷利差不过3%—4%,每年呆坏帐比例超过这个比例,银行没有任何盈利。银行如果呆坏帐比例超过10%,实际上,已经是靠原来的信誉、靠其绝对的垄断地位以及连续不断的储户存取款在空转。一句话,银行已经成为靠别人的钱“拆东墙补西墙”运转的空壳。补充资本金基本相当于再建一家银行。银行这个“孩子”惹出的“麻烦”,由国家来解决和承担,显有偏宠和不公之嫌。“救的了一时救不了一世”。暂时的呆坏帐比例是下来了,但总规模未必减少。有国家的偏袒和惯养,还能怎么样。银行职员也是人,信用和职业道德就那么可靠?显然不可能。最近银行大案、要案频发已经证实。这还仅仅是“杀鸡警猴”。因此,没有根本性措施,银行呆坏帐往复滋生不可避免。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打包银行的呆坏帐向外国人或其他战略投资人兜售。一文不值的呆坏帐,或干脆就是麻烦,显然没有人买这个帐,卖不出价钱,或者根本就卖不出去。后来,资产管理公司也出了问题。呆坏帐,实际上就是银行借出去又要不回? 公开发行股票,是用公众的资金来补充银行资本金。“羊毛出在羊身上”,实际是向公众转移银行风险。那也要有客观条件和*重重。第一,不合条件(如果没有财务监察和监管审查部门网开一面)或者股票卖不出价钱,或者根本就发不出去,即有行无市,折了银行的声誉和美名。第二,银行会受到公众的监督,尤其是战略投资者的监督。银行体系的麻烦和遗留问题(不仅是呆坏帐问题)有败露的危险。一旦银行问题大面积爆发,银行体系将受到重创。第三,银行的所有权和利润起码要分出去一块。第四,银行也是国有大型企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禁止MBO和向自然人转让股权。公开发行股票,在*和法律上会颇有争议。再则,靠补充银行资本金,“旧瓶装新酒”不但不能根本消除呆坏帐和往复滋生,只能使银行这个烂摊子越铺越大,资产质量不会得到根本改善,到最后无法收拾和回头。 由银行直接发债,资产负债表会恶化,导致按国家标准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不足,资本比率降低,抵御风险能力下降,更无法根本上消除和避免呆坏帐。还不如干脆由有问题企业靠发行债券和循环借贷来偿还银行贷款。但,问题似乎又没那么简单。还不上贷款自然有还不上的理由和原因。或者由于经营不善而财务吃紧,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就是不还贷。或者向银行借来的钱可能早就不知去向,企业财务上存在黑洞或待填的窟窿。或者本来贷款的使用就是有问题的项目,早就“肉包子打狗”。或者银企双方发生借贷行为可能早就有所预谋。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银行和企业的不良资产一次性由国家豁免掉。注意,企业也有应收而无法收上来的应收帐款。这样,对企业、对银行都好。直接、干脆、利落,用不着兜圈子。反正,企业、银行都是国有,一家人。虽既无*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但如果不肆张扬,也不会引起什么不满。这样,对企业、对银行都很公平。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什么三角债、四角债、五角债都一笔勾销。 总之,不管怎样,这次迎接WTO,银行这个烂摊子,早已成了国家和民族的一块心病,着实令人费尽心机、伤透了脑筋。一手牵着银行,一手牵着企业,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两头为难。 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常来说,应该算一种金融业务,横跨或者说贯穿和涉及整个金融体系的一项业务和衍生创新吧。理论上说,是银行让利(主要是存贷利息差)给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尽快提高贷款回收速度,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和速度,提高资产运作规模,提高盈利的一种创新和手段。比如:一次性放贷5年期,利差仅为3%-4%,但如果通过资产证券化、让利2%-3%出去,虽然一次贷款只有1%的盈利,而通过资产证券化能把这5年期贷款周转10次,在5年中,这部分资产就可以给银行带来10%的盈利,比原来增加6%-7%的盈利。对于其他金融结构,则增加了资金运用渠道,通过银行这个渠道变相放贷,而且可以随时在二级市场转让变现。本质上,这与西方国家居民的大额可转让储蓄存单道理是一样的,也就是,我们借给银行的钱的凭据(存折)也可以转让。就是赋予债权以流通性。从而增加社会金融资产的流通性、流动性,通融财务,增加资金周转效率。但是,在我国金融的大背景下,在加入世贸组织在即之时,这种资产证券化的推出,却有了新的含义和特别的意义。笔者个人认为,是“临时抱佛脚”,给银行甩包袱、减负的无奈之举。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推出的资产证券化时机并不成熟,我们的金融体系、我们的资? 我们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战略和指导方针上说,就是银行呆坏帐由财政补充资本金转由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就是通过信托投资公司这个“桥”,把银行的呆坏帐连续不断、大规模地推向市场,是银行不断转移错误和风险的过程,由市场来承担。至多是把“沙子”和“垃圾”混在“好水”里一同推出去,发挥一种“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效果。在战术和具体操作上,就是把银行问题“化整为零 乔装改扮 分散突围”。银行把呆坏帐不断地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再根据不良资产规模向市场(主要是其他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人)发行和销售信托受益券。所募资金来填银行贷款的窟窿,循环往复。信托受益券在证券市场(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上供市场交易和炒作。实际上,相当于金融票据(financial paper)。这种受益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显然介于纯的股权和债权之间。 问题是,这种以银行呆坏帐(或者说银行不良债权)为基础的有价证券对市场究竟有多大吸引力?我们说任何一种有价证券在市场上可以连续交易的基础是“她”究竟能给持有人或者受益人带来多少收益,“她”的风险有多大。有了基础收益,才会产生价格增益。那么,这种信托受益券的基础收益哪里来呢? 显然,信托机构负担不轻,在这个过程中要接受两次委托。一边是银行的呆坏帐信托;一边是购买信托受益券的资金信托。两边都需要有好处和收益。信托机构本身也要有运作成本和收入。显然,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持续和成功取决于信托机构这个“桥”的承负能力(即投资或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当然,这种受益券的发行是不应该有问题的。信托机构可以根据市场的反应设计发行固定收益、不固定收益或者浮动、固定期限或者不固定期限受益券(其中当然要考虑《信托管理办法》)。但是,要运作信托资金、规避风险、取得收益而且是不菲的收益,可不是件简单的事。一,取决于信托机构及其团队本身的素质、能力;二要取决于资本市场的成熟和有效程度;三还取决于实业企业或所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水平。归根结底,是取决于实业企业的盈利能力。实业企业与银行一样,都需要有好的治理结构。弄的不好,由于企业的治理结构有问题、盈利能力差,信托受益券的基础不牢靠而产生价格泡沫、经济体系的泡沫。最后,不但银行体系的呆坏帐无法消除,还要把信托机构这个“桥”拖垮、压垮,引起连锁反应。经济、金融体系的风险不但没有减少和有效化解,反而会扩大,从而引起整个 实际上,这还是以银行体系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不公或欠公允的制度设计和*制定,任何的该作为而不作为,任何的该不作为而作为,没有不出现问题或少出问题的。应该看到的是,银行也是企业,银行放贷给其他企业。呆坏帐产生的根源,在银行,治理结构不切实有效,内控不严;在企业,盈利能力和还贷能力不强,而且治理结构同样重要。信托机构也是企业。所以,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银行呆坏帐,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企业(金融企业和实业企业),落实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治理结构。 因此,归根结底,经济、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泡沫和危机的避免和消除,还是要看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治理结构,看资本市场是否成熟和有效,看人才建设和人才素质。 治本兼治标。一句话,在于制度的总体框架设计、结构设计和内容设计。这还没有说及法律、法制、法治和监管(综合监管)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