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改革工作将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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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7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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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04:41
一、深化改革
作为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部门将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一大批民心所归、民心所欲的改革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有序化解商品房库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培育发展新产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混合所有制发展。
财政部:
加快财税*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推动加快金融*改革,促进解决“三农”、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大力推进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
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进金融改革,增强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国家工商总局:
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促进“一照一码”在社会上的广泛应用;2016年下半年,在试点地区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
教育部: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市域均衡,同时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划分大学区等方式,迅速扩大优质教学资源供给。
二、简政放权
2015年,简政放权在加快*职能转变的同时,更激发了市场的巨大活力和潜力。2016年,打通“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消除中梗阻将继续发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
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建立并实施“2张清单4张网”;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防止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
教育部:
通过推进依法自主办学,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家长都能够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
国家工商总局:
先照后证,降低企业开展市场经营活动门槛;2016年底前基本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环保部:
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向社会开放部分环境监测项目;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和交易市场。
创新驱动
2016年,各部门将继续加大创新驱动*扶持力度,新技术、新成果将加速转化,新模式、新业态将不断涌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将更加火热。
国家发展改革委:
进一步增加创新资源供给,发挥“双创”“互联网+”的乘数效应,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完善鼓励创新发展的*和环境。
财政部:
全面清理规范*性基金,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适当调低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坚决不收“过头税”,助力创新创业。
教育部:
2016年,全部高校需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继续落实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国家工商总局:
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落实网店实名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优化*环境,强化创业培训,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以创业带动更多的就业。
三、稳增长
增速回落是经济进入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2016年,我国经济要继续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
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确性,发挥好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货币*将保持稳健基调不变,更加注重松紧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财政部: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阶段性提高赤字率;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推进PPP融资支持基金尽早运作。
国家工商总局:
完善和运用小微企业名录,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等综合性扶持*,以提高小微企业生存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把去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的重点,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四、惠民生
让人民群众更多共享改革红利,有更多获得感,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家发展改革委:
把增进民生福祉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是要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做好就业托底,强化社会保障薄弱环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努力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和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等重大改革举措;制定出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等重大改革举措。
教育部: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和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完善助学资助体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除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不让一个孩子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继续扩大重点大学面向农村地区定向招生规模。
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将建立扶贫金融专项评估机制,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计划;创新运用货币*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
财政部:
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新安排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努力提高安置比例。
环保部:
继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正在编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