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8: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8:27
【法律分析】:可以退还剩余金额,拒不退还的,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12315)投诉处理,理发店销售的预付费充值卡,消费者在充值后不希望继续服务的可以退还剩下的金额。如果办卡协议中无约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的。如果企业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相关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否则就属于违法。拓展资料:国家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 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单张单用途卡充值后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限额。 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资金退至原卡。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应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 退货金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