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17: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5:18
1.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同)第十四条,你已经视为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八十二条,从09年1月开始的每月双倍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相当于你7个月/7.5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只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有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辞退你,如果没有,单位应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没签合同也应该没买社保吧,可以要求补缴七年来的社保.当然个人支付部份你要自己交.
5.你应到当地劳动部门去告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告成了,1,2,3项的赔偿双倍计算.加油,我支持你!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