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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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9 15:16
法律分析:1、使用微信搜一搜“苏州新冠疫苗预约”,接着点击输入栏下方的“育苗通”服务后边的“在线预约”;2、然后进入,点击自助建档,完善个人信息,然后点击个人档案;3、然后进入,点击个人信息下边的“我要预约”;4、然后进入,选择预约地点,点击“选择”;5、然后进入,勾选新冠疫苗,点击“选好了”;6、然后进入,选择预约日期和预约时间段,点击“确认预约”即可预约成功(如下图所示)。提示:如果预约已满,请换预约时间和时间段,每天早上7点开放预约号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