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怎么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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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2:04
您好: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根据申请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第二步: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第三步: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第四步: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至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过户手续。继承遗产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那么在办理房屋遗产公证时,根据继承人的不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会有所区别。首先,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其次,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然后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再次,到“私房交易”和“契税、印花税”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最后,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屋遗产的公证流程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这些,希望上述文章能解决大家对于办理房屋遗产公证的疑问,帮助大家顺利办好遗产公证手续,办理好房屋过户的相关事宜。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
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