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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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06:26
法律分析:1部门:分局户政*中心 受理点地址:番禺区富华东路155号二楼
2.部门:桥南派出所 受理点地址:番禺区德信路298号 咨询电话:84883005
3.部门:沙湾派出所 受理点地址:番禺区沙湾大道82号 咨询电话:8473170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