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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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1:29
法律分析: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赔偿的,从工资中赔偿损失,每月不超过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