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中价税款项是什么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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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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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4:17
会计分录中价税款项计入账目
①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有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
会计分录
印花税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企业购买股权投资交纳的印花税,应计入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他情况: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注: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②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
会计分录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税
贷:应交税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4:18
缴纳*的企业一定会遇到*的账务处理,这些账务处理可能会涉及“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转出多交*”等,下面小编对这些账务处理进行了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上注明的*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上注明的*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专用*上注明的*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专用*上注明的*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如果的运输*,则按运输费用的7%,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的废旧物资销售*,则按买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
2、“已交税金”的帐务处理。
企业上缴*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注:这适用于代开预征等当月税款当月入缴纳的情况,不适用于当月计算,次月入库的正常计算纳税的帐务。
3、“销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当期的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的*,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科目。
3.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企业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科目。
4.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科目。
5.无偿赠送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科目。
6.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科目。
4、“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5、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的*额。
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退关补交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6、“转出未交*”、“转出多交*”的帐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当当月应交未交*,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转出未交*)”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科目;当月多交的*,借记“应交税金——未交*”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转出多交*)”科目。
这样,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计算出尚未入库的*。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
7、次月申报缴纳上月应交的*时。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返还的*
除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9、企业购进的货物由于*开具时间较晚或传递等原因,致使该笔进项税未认证而当月不能抵扣的帐务处理。
购进月末时:
借:存在商品(原材料)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下月论证后:
借:应交税——应交金*(进项税额)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10、纳税检查的帐务处理。
企业经常遇到税务检查而调整帐务。
*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科目;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科目。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11、*检查后的帐户处理实例。
关于*检查后的帐户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检查调整”专门帐户,就*检查中涉及*补退税金,在“*检查调帐通知书”中逐笔进行调整,作为企业调整帐户的依据。一般需调整的常用分录有:
1.对纳税人因发出货物、价外收费、残料收入、“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申报)等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