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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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1:47
是的,8月4日,“北京12345”援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称:经核实,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稍早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根据《***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问题解答第三条的规定“实施三孩生育*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但北京市职工休产假时遵循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仍然在“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语境下,5月31日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如今已休产假51天,仅余47天。
如相关规定不加紧覆盖三孩女职工,恐有部分三孩女职工无法享受应当享受的三孩生育*及配套支持措施。恳请北京市*常委会尽快研究落实。
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是为了解决法律*衔接问题:
事实上,“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等表述均出自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奖励与社会保障”部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于7月发出通知:要深入评估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及时提请省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此外,7月27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优化生育*电视电话会议也提到,要抓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清理废止社会抚养费等规定,加强*调整衔接。
以上内容参考 新民晚报-北京明确:5月31日后按规定生育三孩,享生育奖励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