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未获优先购票告铁路总局被驳回,你对这个判定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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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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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02:05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而退伍军人在特定的几个地方是有一些特殊的权利的,比如在动车售票窗口。记得在2016年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伤残军人未获优先购票,上诉铁总侵权,*的判决已经下来了。
伤残退伍军人徐先生在火车站的爱心售票窗口购票时,却未享受到优先购票待遇,他认为工作人员的行为贬损了其伤残军人的形象,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徐先生因此将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北京局诉至*,要求两被告在《人民日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名誉及经济损失8000元。
最终判决是,*驳回他的道歉诉求,认为虽然铁路总局行为不妥,导致徐先生受到了伤害但是并没有涉及到名誉与利益,而售票车站为了方便顾客设立的窗口虽然本意是好的,但是在老弱病残与军人优先发生冲突时,法律的规定是优先于道德观的,所以铁路局要引以为戒。
*在判决中同时指出,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北京局在对待残疾军人行使优先购票事宜上,虽然未构成侵权,但在明知残疾军人有优先购票权的情况下,仍存在刁难推诿等情况,上述单位存在履行法律义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并要求其引以为戒,进行深刻反思,不断改进服务态度,认真履行其对残疾军人的优待义务。
其实铁路局本身的出发点也是好意,设立这样的老弱病残窗口更加能方便大众,本质上还是利民惠民的,而徐先生作为一个退役军人,也只是在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双方都没有错,通过这次事件,相信之后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02:05
不论事实如何,,只就事论事,,如果当事人出示了相关证件证明自己是符合要求的相关要求的人员,,而售票处没有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那么只能说明,我们天天说人民子弟兵,也只能是嘴上说说而已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02:06
这是伤害整个军人群体的事件,因为所有的现役军人,都将有退役的时候。这起事件说明国家法律政令在铁能系统就是擦*的纸。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02:07
优先权只是我们给予的,但并不能说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并不能说你没有没有获得优先权就能去告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