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与年假是否可以一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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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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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2:26
年假和产假可以一起休。
年假是对于所以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所享有的假期,产假是对于女职工在怀孕生产期间所享有的一种特殊假期。对怀孕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为享受了年假而不能享受产假,也不能因为年假而影响了产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是指工人带薪年休假,不计入产假假期,工人休产假之后,能够再休年休假。但当事人如果问的是春节放假,产假按照自然日历数计量,遇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顺延,不再计量。
产假多少天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