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03
共1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7-29 06:18
1、大病贫困补助,全称是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05:36
法律分析: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在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进行大病救助。由贫困户个人申请,在所在镇街填写大病救助申请,经镇街民政站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大病救助实行一季度一审批。救助标准如下:对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救助。对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70%,最高救助不超过3万元。对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户,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不超过2万元。所需资金除省市补助以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兜底
法律依据:《**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第四条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机衔接、*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