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转诊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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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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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56
新农合转诊手续如下:
正常转诊:
1、患病后于县级医院首诊。病情需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由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2、持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农合办盖公章、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3、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非正常转诊: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给开立转诊证明。
1、电话或现场至农合办公室,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县农合办备案,发送信息至目的医院。
2、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或无转诊证明,先于上级医院就诊办理住院,住院期间补办上述流程
3、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