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有关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条件的立法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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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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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7 21:50
一、我国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障碍
我国于1986年12月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加入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87年4月22日生效。在此之前,我国主要是通过司法协助的途径去解决争议。《纽约公约》的实施,一方面,它使得中国的立法机关重新规范了本国在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方面的法律条文,另一方面,它使得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有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我国和其他大部分支持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家在处理仲裁裁决方面有很多的不相同,我国的一些做法在无形中使我国公正司法的形象受到了较为严重的质疑。
我国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外国仲裁的裁决在我国不能及时得到承认与执行。由于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必须通过外国*委托中国*进行是以协助的方式进行,所以当事人直接向中国*提出执行申请是不被允许的,显然,这个程序不仅复杂耗时,而且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另外,即使满足了程序,接受执行申请的*也有可能由于执行裁决违反“法律基本准则”或者“国家社会利益”而拒绝承认与执行。这些问题影响到了我国的仲裁事业的发展,我国这样一个贸易大国需要有一个更为匹配的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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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7 21:51
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执行的前提条件。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国际仲裁执行的法律依据:1.《纽约公约》。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商业仲裁会议上签署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或称《纽约公约》)是目前国际上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最重要的公约,其规定了各缔约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以及当事人和被申请地国家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2.最高人民*《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3.《民事诉讼法》。4.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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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7 21:51
我国有关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条件的立法和实践都是根据法律规定的。
论述我国有关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条件的立法和实践
我国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外国仲裁的裁决在我国不能及时得到承认与执行。由于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必须通过外国法院委托中国法院进行是以协助的方式进行,所以当事人直接向中国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是不被允许的,显然,这个程序不仅复杂耗时,而且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另外,即使满足...
我国关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有哪些规定
1. 《纽约公约》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商业仲裁会议上签署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或称《纽约公约》)是目前国际上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最重要的公约,其规定了各缔约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以及当事人和被申请地国家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目前,《纽约公约》的缔约国...
涉外实务|境外裁决在内地的承认与执行实务
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基础主要源于《纽约公约》,这是一份国际公约,规定了各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条件。中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仅在互惠前提下接受特定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通知和《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执行程序、申请期限和管辖法院等。办理这类案件的流程通常包括向...
我国关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有哪些规定
1. 纽约公约的适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是国际上关于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的核心公约。中国已批准加入该公约,并在加入时作出两项声明:仅在互惠基础上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适用公约;仅对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2. 最高人民法...
简述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及我国有关承认和执行外国仲
我国对于承认和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规定了跟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程序,外国仲裁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也可以由外国仲裁院依照该仲裁所属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我国对于国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
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在许多方面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类似之处,因而在某些双边司法...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和解释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因此,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
简述针对来自不同外国的仲裁裁决,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三...
简述针对来自不同外国的仲裁裁决,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其承认的
《民事诉讼法》公布施行,其正式将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纳入了中国民事诉讼体系。该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法院应当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