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经过本人同意,某报刊登某专家照片,是否算侵犯肖像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2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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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23:20
侵犯肖像权必须以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主要法律依据就在于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和民通意见第139条的规定。。。
1.《民法通则》(法律层面)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2. 高院的基本思路脉络: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以下简称民通意见)
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第15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第151条规定:“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http://www.zmw.cn/bbs/dispbbs.php?boardid=10&id=75403&page=1&star=3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23:21
算 ,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23:21
这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新闻图片就不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23:22
不算~~~非盈利的不算~~不过这个也是可以协商的~~本人完全有权利让报刊扯下照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23:23
非赢利性目的的不算,在中国是这样,若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