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时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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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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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0:09
1、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可以申请*执行,但不一定能够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任何人不得违反。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虽然*可以立案受理,但如果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不同意执行,*会裁定不予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4、《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不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0:09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债权人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审查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如果超过2年执行时效,*是否受理则需要具体结合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当事人超过2年申请执行,没有主张执行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对执行时效进行释明以后,当事人没有提出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事实理由的,*在立案审查时也没有发现该执行案件存在中止、中断情形的,*应当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超过2年申请执行,但主张或提出了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这时*要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认真审查引起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事实和证据,并据此决定是否立案执行。
一般来说,执行立案阶段的审查不必过严,提交的证据更不需要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否则违背了民事诉讼法新增中止、中断规定的立法初衷,不利于对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因为立案阶段的审查与执行过程中认定的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的出入,为防止今后当事人把*最终认定已超过执行时效的法律后果推向*,引起涉诉信访,因此*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如果*最终认定没有中止、中断的事由,产生的不利后果将由申请人承担。
实践中,可以采用执行时效风险告知书或让当事人作出超过2年时效申请执行风险承诺书等方式进行有效预防。 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引起申请执行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两种情形,引起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债权人向*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四种情形。
其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已经充分说明一方有提出履行的要求或债务人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理所当然地包括在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形之内。由此可见,执行时效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是基本相同的,在具体认定时,还可以适用《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此种情形下,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时效是否发生中止、中断的情形的不同认定,而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最终也认定了该案件发生了中止、中断的情形,即与当初立案时审查的结果一致,这种情况的处理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的处理是完全相同的。另一种是在*对案件进行执行过程中,最终认定该执行案件没有发生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即与当初立案时审查的结果不一致,则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裁定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