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请问我同时在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2 04:00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8 09:07

  劳动者同时在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只能承担一种角色,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时签订两种合同,那么劳动者完全没有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岗位或者派遣劳动者到其他单位上班。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去掉其中一份合同,清晰地表述双方的用工性质。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8 09:08

  同时在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是没有问题的。
  劳务派遣,是指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人才派遣服务机构与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从而拥有人才的劳动力使用权并承担雇主责任,将签约人员外派至使用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从事相关工作,并向被外派的位收取相关费用的盈利性经营行为。派遣服务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合同关系,派遣服务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合作关系,由此,三方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为目前诸多企业热衷的一种用工形式。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可谓优势多多。一是企业用人机动灵活,人员进出手续都由派遣公司负责;二是减少企业处理人事劳动纠纷的麻烦,劳动者和派遣公司有直接的劳动关系,纠纷应该由派遣公司来解决。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没有任何风险了吗,当然不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在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事故等涉及劳动权益的所有纠纷都可能可以要求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起源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造起源于日本,美国。在欧美,人才派遣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国内的人才派遣起步效晚。由于劳务派遣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调整其关系的法律规定存在滞后的情况。首先,我国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统一立法。其次,个别地方出台的一些有关的规章*,也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情况。

  鉴于目前的司法现状,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做到“一审核四明确”:

  “一审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目前,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务派遣服务,有些经过*许可,但有些是擅自开展。所以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查明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将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例如:某宾馆由于经营需要准备招用5名清洁工,但又不愿承担交纳社会保险等用工责任和风险。于是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与一家劳动服务中心签定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是否应当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宾馆与清洁工发生争议后诉至仲裁。庭审时发现与宾馆签定《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服务中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是合法用工主体。

  因此仲裁裁决宾馆与清洁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应当为清洁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因此,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劳务派遣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

  “四明确”:

  一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一再强调严禁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已经得到现在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肯定。所以,为了防止派遣企业拖欠工资行为造成的连带风险,同时为了督促派遣企业依法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如果派遣企业由于没有依法支付工资引发诉讼,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企业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二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的规范。比如用人单位要求派遣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派遣劳动者设置活动的禁止性区域、严守工作中涉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等劳动纪律的规范。另外,对于有些岗位会要求特殊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条约定无效,并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各类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与派遣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派遣企业,也负有此项法定的义务。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发生的工伤风险,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及违约责任。所以这些内容都可以写入派遣劳务合同,而且目前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承担等问题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先约定后法定主义。所以以上内容的约定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

  三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例如保安岗位、驾驶司机等。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某超市保安对消费者实施搜身或殴打等行为,由于这些岗位的特性决定,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企业认为劳务者是在为用人单位利益活动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认为劳务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和争执,笔者建议在派遣合同中加以规范。

  四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者派遣期限的约定

  用人单位为了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和便于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总是希望劳务派遣企业指派的劳动者的人员相对稳定。所以现有的劳务派遣合同多数没有规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以我省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公布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所以从立法的倾向来看,对于用人单位现有的和将来需要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中,应当约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否则《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有可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当然,约定派遣劳动者较短的服务期,势必造成派遣岗位人员的流动性增大,同时也会影响用人单位外包给派遣企业的派遣岗位数量。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当然不宜外包,而外包的范围仅*在非技术性、简单的岗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8 09:08

问题不清晰,不好作答。你是以下那种情况?
1、你是劳务派遣工,与劳务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派遣到用工企业,与用工企业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2、你是劳务派遣工,同时与劳务公司和用工企业签了劳动合同。
3、其他情况。(情加以说明)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地形、气候、河流、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文物古迹、旅游资源等方面... 二本博士生好找工作吗(二表b是什么意思) 二表b大学是什么意思? 上海女明星有哪些 上海住了哪些明星 求那种感情强烈的小说,类似于 缺氧――和康巴男人的一夫多妻实验 那个... 像和市长千金爱上我相似的小说 【200分】寻找好看小说,都市类,像《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差不多的小说... 推荐几部好看点的都市言情小说, 比如:《和空姐同居的日子》_百度... 求一个lp仿传奇单机版v3.05版的修改器下载地址! 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哪个更具效力? 我和公司签定劳务合同后,公司又和别人签了同样的劳务合同。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_百度问一问 有一份劳动合同,能不能和另一单位签劳务合同 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这只猫是公是母?怎么分辨? 猫是如何分公母的? 怎么区分猫的性别 猫之间是怎么辨别雌猫雄猫的?它对人有性别意识吗? 怎样辨别猫的性别 高二英语周报外研版2015-2016学年第29期总第3333期答案 英语周报高二新课标一选修7U3的答案 2015-2016高二外研版英语周报第29期答案 关于儿童教育及智力开发方面的学问. 来介绍放松心情莫扎特的乐曲 英语周报2015-2016高二课标第36期答案 莫扎特的曲子有助睡眠? 莫扎特《D大调双钢琴奏鸣曲》 讲的是什么? 想提高记忆力有什么好方法,或者是书籍之类的,介绍一下~ dw粉底液保质期多久 iphone锁屏后音乐播放器怎么全屏 深圳星银医药有限公司待遇? 深圳市星银医药有限公司怎么样? 南京星银制药有限公司待遇怎么样?和恒生制药相比较怎么样?什么五险一金啊,什么福利啊,都说说呗~~ 求曲安奈德鼻喷雾剂说明书? 淑恩是什么? 溧水是否有药厂 想知道: 南京市 溧水区公交线路的信息? 深圳星医科技有限公司工资怎么样 深圳市星银医药有限公司山西办事处 南京有什么制药方面的工厂没? 临汾韩村尧都区车管所,具体位置谁知道,驾驶证到期,我要去那里换驾驶证 怀孕五个月还有性生活对胎儿有影响吗 孕妇有了五个多月还可以做爱吗? 长X宽得数是平方吗? 在长方形中因为长乘宽等于什么一定所以什么和什么成什么比例关系 长1.46x宽1.365等于多少平方? 马宸宇名字怎么样寓意怎么样 从马家堡到大观园西怎么坐公交车,最快需要多久 请查一下北京公交474全程所有站名 从右安门内到十八里桥南坐公交车怎么走